在過去十年間,汽車業電動化轉型如火如荼,當下汽車智能化轉型的鼓點更是愈發急促。隨著關鍵技術加快突破,產業政策日益完善,海量資本潮水般涌入,智能駕駛正從科幻走向現實,成為全球汽車產業變革的核心驅動力之一。
回顧2024年,我國在汽車智能駕駛方面取得了顯著成就,堪稱“里程碑”之年:在家用車領域,問界、小鵬等主流品牌量產車的智能駕駛功能使用率突破30%,“20-25萬元”價格區間內搭載城市NOA功能的汽車滲透率從年初的2.1%滲透率迅速攀升至年底的24.7%;在商用車領域,自動駕駛平臺蘿卜快跑“加速出圈”,在武漢等城市街頭進入公眾視野,引發社會多方廣泛關注。
作為汽車制造大國,我國積極擁抱這一趨勢,致力于打造世界級智能汽車新高地。進入2025年,智能駕駛產業將繼續跑出加速度,駛入商業化推廣的快車道。
一、護航智能駕駛高質量發展,保險大有可為
智能駕駛產業蓬勃發展,但其大規模商業化落地仍是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如何完善智能駕駛核心技術,如何建設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環境,如何營造產業發展良好市場環境,都是智能汽車最終走向商業化推廣必須思考的問題。
近年來智能駕駛技術在提升道路安全方面取得了顯著的進展。這一點在平安產險的理賠數據中得到了直觀的體現,如部分品牌伴隨OTA迭代升級車輛安全性能得到持續提升、事故率顯著下降,L3/L4測試車在簡單道路環境中的駕駛技術已超過70%的人類駕駛員。但當前智能駕駛技術尚未完全成熟,中短期仍存在道路事故風險。平安產險道路測試結果顯示,L2+量產車駕駛技術與人類駕駛員仍有差距,如“障礙物橫穿馬路應急剎車”等日常駕駛場景下,智能駕駛系統通過率僅為89%,而人類駕駛員幾乎可以達到100%。同時,由于智能駕駛范式下的“人機共駕”情形,產生了人機交互沖突等一些新的車輛行駛風險。
我國在國家和地方層面上均積極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探索和制定工作,為智能駕駛技術這一新生事物的推廣和應用提供法律保障。國家層面,立法以發布引導政策和規范性文件為主;地方層面,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50多個城市先行先試出臺地方性法規。然而,現有法律體系在交通安全管理和數據監管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法律規定不完善,我國道交法尚未明確不同駕駛情景下的責任認定規范,導致智駕場景人機定責難;另一方面數據監管與立法需要健全,法律尚未明確界定數據的歸屬權、使用權和保護權,導致汽車制造商、系統供應商、車主以及保險公司等各方主體在數據交互過程中面臨諸多困惑與爭議。
客戶對智能駕駛技術的接受度和使用意愿收到多重因素的影響,其中安全性的擔憂、對事故責任的顧慮成為阻礙技術普及的關鍵障礙。一是對安全性的擔憂是商業化普及的最大障礙,平安產險近期圍繞智能駕駛開展的客戶調研顯示,42.2%的用戶將“技術問題(安全性需要高度可靠)”視為高級別自動駕駛在家用車中商業化的最大障礙;二是對事故責任的顧慮是商業化普及的第二大障礙。同一調研顯示,“法律問題(責任主體的明確等)”是該問題第二高比例的選項,有26.1%的用戶選擇。
保險作為現代市場經濟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具有風險轉移、經濟補償功能,可以為智能駕駛風險提供全面保障,通過第一時間介入先行賠付,緩解消費者和主機廠的后顧之憂。保險是營造“讓消費者敢用”良好環境的重要工具,為智能駕駛產業高質量發展系上“安全帶”。
二、平安產險相關的探索及思考
為更好地服務國家“汽車強國”戰略,助力汽車智能化變革,監管帶領行業開展積極探索,為貫徹落實監管部門的工作精神,平安產險于2018年成立智能駕駛項目組,積極開展承保實踐的同時,圍繞產品、定價和理賠等持續打磨內部能力:產品方面,深度參與地方保險監管部門創新保險產品和條款研究,2024年推出業內首個智能駕駛責任保障計劃;定價方面,與頭部智能駕駛主體建立戰略合作關系,聯合開展安全性研究,同時創新性地拓展傳統精算定價方法,自主研發的智能駕駛安全評級榮獲國家專利認證;理賠方面,持續優化理賠處理流程,增設智能駕駛汽車事故信息收集環節,積累相關數據以賦能事故責任清分和智能駕駛風險研究。
在廣東省兩會期間,人大代表、平安產險副總經理丁珂珂在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智能汽車配套建設的提案中,建議借鑒國外立法經驗,完善智能汽車事故人機認定的相關法律,并加快智能駕駛汽車數監管立法進程。
平安產險智駕項目組建議積極探索適合智能汽車的保險。參考英日等國家的智能駕駛汽車保險發展經驗,建立“車險+非車險”組合產品保障機制。一方面,針對與交通事故相關的風險,研發智能汽車專屬車險產品,現階段建議采用“小步快跑、高效落地”的解決方案,同時為未來技術變革后的保險模式重構預留足夠空間。從兩方面提升車險產品與智能汽車保險需求的匹配度:一是簡化客戶理賠流程,聚焦于服務終端消費者,不以事故責任清分為賠償前提,實現高效救濟受害人,體現保險“以人為本”的價值導向;二是參考英國和日本已施行的“單一保險模式”,即使用“一張保單”全面覆蓋智能汽車各使用場景和模式下的風險。另一方面,針對與交通事故不直接相關的風險,如智能駕駛系統功能缺陷、網絡安全引發的數據泄露、主機廠輿情風險等,建議研發專屬非車險產品覆蓋。兩者互為補充,為智能駕駛產業的商業化落地和高質量發展提供全面的保險保障。
考慮快速響應市場需求、兼顧行業長期健康發展,平安產險從短期、長期兩個方面提出智駕保險產品的落地實施路徑:
短期,為快速響應客戶保險訴求、樹立行業擔當作為的良好形象,提出兩點建議:一是快速推動智能駕駛車險產品落地,規避從零開始研發全新保險產品的低效、耗時,確保車險與時俱進、快速把握汽車行業智能化變革的發展機遇。二是加強智能駕駛保險保障正向宣傳。建議深入挖掘智能駕駛保險工作中涌現出的優秀服務案例,通過多渠道正向宣傳,樹立保險業全面保障消費者權益、護航國家戰略產業的正面形象。
長期,為維護智能駕駛車險長期健康發展,建議從以下幾方面加強配套能力建設:一是建立跨行業數據合作共享機制:建議中銀保信或保交所牽頭,聯合車企、第三方鑒定機構等參與智能駕駛汽車數據標準制定、籌建統一數據平臺為全行業提供基礎信息和技術服務;二是搭建智能駕駛汽車定價體系:建議用好中保研等行業內部能力建立智能駕駛汽車安全評級并應用于車型/智能駕駛系統定價,提升定價的科學性和公平性;三是建立智能駕駛汽車理賠標準:建議行業合力制定相關理賠標準及處理規范、規則,加強智能駕駛汽車事故理賠工作流程管理,提高服務水平。
保險業通過積極推動產品服務模式創新,有利于為戰略新興產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牢筑產業發展的護城河,也是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服務重大戰略性產業的使命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