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車應該劃歸為乘用車嗎?
這個話題再度被拿來討論,并且有相關提議。
相信會有一部分皮卡車主期望該車型有乘用車的定義,因為改變車型定義就會有每年四個節(jié)假日的高速公路免費通行期;車輛檢測頻率也不再是十年之內(nèi)一年一次,十年之后一年兩次,更不用在車齡滿15年之后強制報廢。用車成本會更低,車輛剩余價值也會更高;看起來確實是劃歸為乘用車更理想,但是這樣的結(jié)果也會給一些皮卡車用戶造成損失。
皮卡車的主要用戶人群可以按照其從事的行業(yè)分為四大類。
具體為:
- 建筑工程
- 批發(fā)零售
- 農(nóng)副產(chǎn)業(yè)
- 酒店業(yè)
真正將皮卡作為家用車使用的個人用戶在總用戶中的占比只是個位數(shù)。
也就是說皮卡車的主要用戶人群是商務人士。
預計未來會有更多的從事農(nóng)副行業(yè)的人需要皮卡車,因為越來越多的青年人返鄉(xiāng)創(chuàng)業(yè),相關機構(gòu)也以“大有可為”來評價。那么皮卡車對于這一部分用戶而言就不應該是乘用車——當皮卡車小小的貨箱裝上一車瓜果、蔬菜或者其他農(nóng)副產(chǎn)品的時候,這些皮卡車就能走高速公路的綠色通道——全年中不論什么時候去走綠色通道都是免高速公路通行費的。而屬于乘用車的皮卡車一年之中只有20天左右的四個節(jié)假日才能在高速公路上免費通行!差距不是一點半點。
重點是屬于乘用車的皮卡車是不可以進行道路貨物運輸?shù)模幢阌胸浵洌幢阋惭b載貨物,日常通行高速公路也得繳納通行費。
所以想要讓皮卡車改為乘用車的意見一定會有許多車主反對,真正贊成這個方案的車主主要是一些越野愛好者或者小微企業(yè)和私營業(yè)主。
分類定義
皮卡車不宜籠統(tǒng)的改為乘用車,但是可以分類定義。
建議:
- 皮卡·多用途貨車類,改為乘用車
- 皮卡·輕型多用途貨車,修改定義
皮卡車有“多用途貨車”的概念,想要符合該車型定義就要控制車身尺寸;比如貨箱長度不能超過1850毫米,車身高度不能超過2200毫米,等等。這一類貨車的裝載能力、極限載荷和額定載荷都會比較小,實際運載能力和面包車、輕客,甚至大一些的SUV車型相比也沒有明顯差距,所以這一類車更適合作為多用途家用型載貨車;改為乘用車有利于刺激皮卡車市場的活力,尤其是在插電增程混動技術(shù)開始于皮卡車上應用之后。
其余尺寸超過該標準的皮卡依然屬于輕型貨車,但是定義可以改為“輕型多用途皮卡。”
此類皮卡可以擁有更長的貨箱,更寬大的車身;不過極限載荷和額定載荷依然要加以限制,使其與輕卡有足夠大的實用性的差距,車輛扮演的角色可以是“高級小貨車。”
至此“輕型多用途皮卡”的用車強度是明確的,車輛則可以保留15年報廢的規(guī)則;并區(qū)別于一般貨物運輸車進行檢測,六年內(nèi)按照2/2/2的頻率檢測,之后一年檢測一次。
這樣的用車成本和用車體驗同樣能帶動皮卡車市場的活力,并且保證一部分需要皮卡是貨車的消費者的需求可以得到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