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能源?
為何用電子燃料的汽車可以被定義為新能源汽車?
這兩個問題已經被不知道問過多少次,然而依舊有些汽車愛好者不解其理;尤其是燃油車的忠實愛好者或銷售、售后從業者,近日又有做燃油車銷售的讀者再度發問。那就再來講一講其中的道理吧,簡單來說,新能源三個字的意思對應的是常規能源——常規能源是煤炭、石油、天然氣,其特點是都不可再生;這些能源實際都屬于化石燃料,但并不是一般想象的恐龍化石或樹木化石;形成常規能源的是藍藻細菌,這種厭氧細菌在海洋中的氧濃度升高之后而死亡,沉淀到海底,在以“億年”為單位的漫長周期里隨著地質變動而被深埋于地底;過程中的高溫和高壓使其逐漸成為現在所用的能源。
新能源新在哪?
常規能源的特點是不可再生,新能源當然是可再生;否則還算什么新能源。而能夠再生的能源就目前看來只有電能,因為通過風、光、水的流動、潮漲潮落、地熱等自然因素都可以發電,所以電能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
這就是新能源可以定義為新能源的原因,這個定義也是權威機構的定義,還真不是哪些車企的一家之言。那么使用新能源的汽車自然也可以定義為新能源汽車,只不過插電混動汽車特殊一些;這種車型還是有內燃機的,長途駕駛的時候還是要加油的——一種需要加油的汽車怎么又成新能源汽車了呢?主要原因是其具備充電和純電駕駛的功能。并且上百公里的純電續航里程可以滿足大多數人日常通勤的需要,于是平日里用車就不需要耗油——相較于純燃油車還是有節能減排的作用。而有意思的是電動汽車又有低溫續航里程短,充電速度不夠快和充電設施不夠多的客觀不足;其至少目前無法完全替代燃油車,所以也就需要一種車型來過渡,插電混動汽車就是過渡的理想之選。
兩輪、三輪車為何沒定義
如果說用電的汽車都是新能源汽車,用電的摩托車也應當屬于新能源機動車;準確的定義則應當是新能源摩托車,可是卻沒有人這么喊,原因是什么呢?
筆者認為不用糾結名稱的差異。
原因簡單且有說服力:電摩是不用繳納車輛購置稅的!這一點與新能源汽車的政策相同。所以沒有什么好糾結。而電動自行車更是不屬于機動車,其本就不需要購置稅和保險;甚至一部分城市的電動自行車連號牌都不需要,或者使用免費的貼紙式號牌。
現在還糾結嗎?
不過既然提出了這個問題總需要一個答案,兩輪、三輪車沒有被定義,而是以“電某類車”來命名;筆者認為主要原因是沒有插電混動摩托車——如果沒有插電混動汽車,那么電動汽車就是唯一的名字,沒有誰會整天的講新能源汽車;反之,用新能源汽車的名稱則能在一些語境中便于描述。
另一個因素則是汽車的排放量遠超過摩托車,想要讓新能源汽車被普遍接受,那么在理念上則需要一個凸顯節能環保的名字;而90%的摩托車都是小排量車型,這樣的摩托車的排放污染不是影響空氣質量的關鍵因素,所以并沒有必要去刻意凸顯這一點。
筆者的觀點就是這樣,作為電摩和電動自行車消費者與用戶無需糾結,需要知道的是免購置稅的權益相同即可;新能源汽車的定義并沒有問題,新能源和常規能源的定義也都來自權威機構,所以再不用迷惑。
作為燃油車陣營的從業者也不用擔憂,電動汽車的局限性需要一種新材料技術來實現突破,目前看來還沒有;插電混動類汽車的兩套動力系統理論上會帶來更高的故障率,所以簡單且續航受低溫影響較小、補能速度足夠快的燃油車依然有其特有優勢。
汽車市場的燃油車和新能源汽車未來應當會在占有率方面平分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