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學是一所以航運、物流、海洋為特色,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法學、文學、理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的多科性大學。為保障學校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15名,主要從事大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與管理工作。
一、招聘崗位
1.心理輔導員2名。
2.非心理輔導員13名(男生社區輔導員7名、女生社區輔導員6名)。
二、崗位要求
1.中共黨員,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和較高的政治素質。
2.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和奉獻精神,有較強的紀律觀念和規矩意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學歷學位: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4.年齡:碩士研究生在30周歲以下(199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35周歲以下(1990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備良好的組織管理、調查研究及溝通能力,具有較強的寫作能力、較高的英語及計算機應用水平。
6.具有學生干部(學院及以上級別)或“西部計劃”志愿者或“三支一扶”等經歷,并提供相關證書或證明。
7.應聘心理輔導員的需心理學相關專業背景,同時具備從事心理咨詢、心理健康教育和科研等能力。
8.應聘者為應屆生的,均需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境外高校畢業生需同時獲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逾期視為無效。
9.外省市社會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30日。符合招聘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和應屆畢業生,不受居住證一年的限制。
10.入職后須入駐學生社區。
11.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供個人信息,對于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或通過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三、招聘辦法
1.報名辦法
請應聘者填寫《上海海事大學應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以及《上海海事大學應聘輔導員個人簡要信息匯總表》(見附件2),并將擔任學生干部、所獲榮譽稱號、學歷學位證書、居住證(如有)等證明材料的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以附件形式發送至:fdyzp@shmtu.edu.cn,郵件主題請注明“姓名+心理輔導員/非心理輔導員”。
2.報名時間
自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3.資格審查
學校將按照上海市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以及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入考試階段。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
4.考試
學校統一組織筆試和面試,進入面試合格分數線為此次筆試平均分,按照崗位數量1:4開展面試,筆試面試按照4:6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并根據綜合成績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
5.體檢
擬錄用人員按要求自行到上海市二級甲等及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向人事處提交醫院體檢報告原件。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考察環節。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6.考察
學校對擬錄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7.擬聘人員的確定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聘用。
四、相關待遇
上述招聘人員屬于事業編制內聘用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老師
郵箱:fdyzp@shmtu.edu.cn
聯系電話:021-38284385
上海海事大學
2025年04月24日